至少有七名在德國從事研究工作的美國博士公民面臨犯罪調查,原因居然是他們在名片和網站上標上了“博士”的頭銜。

美國華盛頓郵報這七人都是美國名牌大學正牌博士,但是按照德國法律,只有在歐盟成員國獲得博士學位的人才有權利在德國使用“博士”頭銜。

這條法律源自納粹時代,當年可能是基於「日耳曼種族優越感」,納粹規定只有在德國本土獲得博士學位的人才算真博士,才有資格使用博士頭銜。德國政府在2001年修訂這條法律,放寬為「凡是在歐盟成員國獲得博士學位,都可以在德國使用博士頭銜」,但歐盟以外國家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如果在德國使用博士頭銜,就算犯法了。

被指控冒用博士頭銜的這幾位美國博士對此都感到難以致信。

2008-03-17 13:36/朱克威

新聞來源:中廣新聞網

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life/bcc/20080317/index-20080317133606210080.html

這世界上很妙的事情真的很多.......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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