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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由阿源的介紹知道豆楊的部落格,進而知道她要在巴黎親吻一百個男人這件事。

雖然我對法國沒什麼好感 (相信我,巴黎其實有點髒亂),而且我也從來沒有過一樣的念頭,但對於這個女生的行為,我抱持正面的態度。反正又不礙著別人,你願意,我願意,why not?

結果今天她上新聞了 (我還沒看到,是拉拉告訴我的)。

據說記者還跑去訪問路人,訪問疾管局,說這樣是不好的示範,會得到新流感 blah blah blah。路人的反應我不是很清楚,但是應該也好不到哪去,因為據我所知有人的反應就是「將來一定嫁不出去」,而此人的小孩 27 歲了還沒交過男朋友,我實在不知道他為什麼不把心思多放一點在自己小孩身上。

我常常很受不了台灣人的民族性。一天到晚關心別人的事,也不管好自己。就像林慧萍離婚,葉璦菱跳出來說是因為「夫妻之間沒有孩子繫情」。請問你是林慧萍或她老公嗎?人家都已經發聲明稿說兩人個性不合和平分手,你有什麼資格代替他們發言?從葉璦菱的話中也可以看出台灣人「結婚不生孩子表示有問題/就會產生問題」的刻板印象,實在是讓我很想反諷「所以有小孩就一定會幸福?你最好將來就不要婚姻出問題!」

在巴黎親吻一百個男人這件事情也一樣。請問這些記者先生/小姐和路人,人家這麼做有犯法嗎?你頂多只能說她的行為比較大膽,比較瘋狂,比較不符合台灣人的道德觀念。Yes! 這就是重點!台灣人是很 narrow-minded 的。婆婆媽媽到處說人閒話不就是這種心態嗎?東家長西家短,講的總是誰誰誰不好。因為不符合她們的期待,所以說別人糟糕;因為沒見過,所以說別人奇怪。怎麼不想想你們殺價的行為看在外國人眼中說不定覺得很不要臉,或是好奇為什麼你們可以在公車上大聲交談似入無人之境。

何必要這樣子呢?尤其是一個你們根本不認識,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人。

當有人與自己想法不同時,請不要妄下評斷。你只能說兩個人想法不一樣,但沒有資格說誰優誰劣。大概除了親情是無法割捨的之外,這原則可以應用在愛情、友情和工作。想法不同但還想繼續,請溝通。溝通無效?看開點 say goodbye 尋找下一段;看不開爛拖在那邊,也是自己選的,請不要機機歪歪。講到這我忽然想起幾年前一位好友工作上不順心老是找我吐苦水,一開始我還有耐性開導她,日子一久我也厭煩了:不爽就換工作,不然就直接找對方溝通啊,只會抱怨算什麼。後來我就漸漸與她疏遠了。

世界上沒有兩全其美,凡事都有兩面。道不同不相為謀,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而已。

女孩在網誌上發表文章說她很好,請大家不要擔心。我非常贊同她所表達的理念。雖然不相識,但是世界上有這麼一個不畏世俗眼光,立場堅定的人,我很高興。因為能夠堅守立場的人,才是能對自己負責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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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tab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