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四,上瑜珈的日子。

可是昨天也正好是薯叔去新竹開會,可以提早回家的日子。下午五點左右他打電話來,說他人在我家。我覺得很奇怪:

「你明天不用上班喔?」

「要啊。」

「可是我今天要上瑜珈耶!」

「我知道啊!」

「要上到八點半耶。」

「我知道啊~ 我不能見到妳再回去喔?」

「那你要來接我下班嗎?」

「對啊~」

哦~ 好吧。雖然這樣子來回騎車很累,但有這份心還是讓人很感動。我坐在位置上,開始思考晚上要不要翹瑜珈課回家陪伴薯叔。可是空殼子公司禮拜一寄了一封信,說今後請假或是缺席要罰 300 塊,一堂課平均下來也才 60 塊耶,這要求實在很過分。

越想感覺越浮躁,心情越來越不爽。我又不是上課沒交錢,不上課是我自己損失啊,憑什麼要讓你罰錢?而且罰的錢要拿去幹麼?又不是給老師,誰知道你們會不會自己污走。

再說,我就不能有事或生病嗎?如果我當天明明沒來上班,難不成還要為了瑜珈課專程回來公司?發什麼神經?!

六點二十分,毅然決然背起包包,留了張字條請小瑪幫我請假,走了。沒有打電話先跟薯叔說我不上課要回家了。

回到家,打開門,原本預期會見到正在看電視的薯叔,沒想到房間裡暗暗的。曾經被擺過一道的我探頭看看門後,以及浴室 ─ 都沒人 (其實上次我早就在樓下看到他的機車了,所以知道房間裡有人,沒有被嚇到)。嗯...拖鞋不在,可能出去買晚餐了吧。

好機會。我開始佈局。包包收好,燈關掉,電視不敢打開,床上保持薯叔出去前的樣子,整個人鑽進被子裡,還在橋姿勢的時候,鎖轉動,門開了。薯叔進來,打開燈在脫鞋子,

「嘩!」

我成功了!我嚇到他了!!

哈哈哈~ 超有趣的。雖然之後免不了一陣討打,但這真是個好玩的遊戲!!

後遺症就是,將來兩個人都會變得疑神疑鬼,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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