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跟薯叔去買東西,在我家附近的馬路邊,有個年約三四十歲的男子穿著襯衫西裝褲,睡在人行道上,旁邊停了一台車。

看他的樣子不像是生病,推論出來的結果應該是喝醉了吧?可能要去開車結果鑰匙都還沒插進去就倒了。雖然說當時才 10 點左右,對於喝醉酒來說時間有點過早,而且昨天也不是週末。但那個樣子怎麼看都覺得是搬穿了...

「真難看!」我說。

因為喝太多導致自己在外面露天而睡,平常累積起來的形象什麼全毀了。有必要這樣嗎?為什麼不懂得節制一點?

而且那人難不成還想要開車回家嗎?老天保佑讓他還沒上車就睡昏了。否則之後會發生什麼事真是不堪設想!路口已經發生過一次死亡車禍了,拜託別再來一次。

要喝酒可以,但請搞清楚自己的能耐在哪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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