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 FB 上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好多國小同學,大家你一言我一語憶當年,感覺很奇妙。

我小時候唸的是音樂班,全班只有 29 個人 (名額為 30 人),全班只有一個男生!後來好像有一兩個轉學,畢業時好像是 27 人 (畢業冊在高雄沒辦法數啦)。因為一個年級只有一個音樂班,而且是從三年級開始,全校只有四個音樂班,所以大家都用特殊眼光看我們,加上我們上的課和大家不太一樣,除了國語數學自然社會之外,還有合唱、合奏、樂理等等音樂相關課程,學校還設置了 18 (還是 20?) 間琴房讓大家每週上主副修時使用,此外每年要代表學校參加合唱、管弦樂團和弦樂團比賽。而我們也不負眾人的特殊眼光,標新立異,大家都穿制服我們就是不肯,白色上衣下面是五顏六色的褲子/裙子,升旗也總是派代表下去參加,曾經有過全班只有一人升旗的狀況。

有一天升旗時主任終於忍不住,把我們班叫到台上,在全校面前責備我們服裝儀容不整,當時我也是其中一個,大家靠著牆壁,一臉不屑,每個人都一副沒在怕的樣子。開玩笑~ 音樂班可是學校的搖錢樹啊,連校長都對我們畢恭畢敬,你一個主任妄想改變什麼?別傻了!再說,上半身穿制服,不是整套便服,已經很給學校面子了。隔天大家還是沒有改進,主任大概也灰心了,從此再也沒有發生什麼檢查音樂班服裝儀容的事,特權至上。

特權當然不只服裝,還有上課的自由。這堂課不想上?那就去琴房吧。音樂班的教室裡是很少坐滿的。每個人一週要上一次主修 (通常是鋼琴) 一次副修 (管樂或弦樂或打擊樂),每個人上課時間不一定,而且通常一個老師在一個年級有至少兩個學生,所以 XX 從 9 點上到 10 點回教室之後,換 OO 去上,一進一出,位置還是空一個。學期末術科考試前,在教室裡的人更少了。大家都有正當理由 ── 我要練琴。畢竟音樂班的主要目的是要培養巴哈莫札特,不是愛因斯坦莎士比亞啊~

三到六年級那四年是我最自由的學生時光。每天一到學校書包放著就去玩,沒有早自修這種事。上課時間可以自由進出教室,考試時大剌剌作弊老師也當作看不見。我想我現在極度討厭被管的個性應該就是在那時候埋下種子的吧。

和同學們在 FB 上聊了一下近況,大家都在不同領域發光發熱,有人現在是執業牙醫,有人當了國中英文老師,有人考上助理檢察官 (還是書記官?),有人是兩家店的老闆,每個人都發展出自己的一片天。而繼續留在音樂路上的人也很棒,茱莉亞音樂學院呢!那是音樂界的哈佛耶魯、劍橋牛津啊!誰能想到當時還在「我不要跟你好了!」「我要跟你斷交!」的黃毛丫頭們和一個每次吵架吵輸就跑出學校的幼稚男生,現在個個那麼有成就。

好久沒見到大家了,同學提議暑假要開同學會。真期待~ 而且以後去美國和英國都有人照應耶!好棒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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